养老保险交了查不到缴费记录怎么办

如题所述

1、中省属单位,国有企业,单位没有按时给你交纳养老保险,这是国家允许的,到时单位可以给你补交,还有个别国有单位,半年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本身只有退休时才使用;也有的中央、省属的单位因为不在市里缴纳保险,所以查不到。
2、登记信息的问题。缴费信息可能是由于以前是用的15位数的身份证号码,现在系统升级换成了18位数字的身份证号码或者是由于系统出了故障等,所以查询不到养老保险个人记录。可以带上身份证和社保卡去社保部门的柜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即可以查询自己历年缴纳社保的明细。
3、养老保险所在地变更。如果原单位给你的养老保险转移情况表里有每年、每月的缴费明细,你可以拿社保卡(本)到原参保地社保局查询。如果你办理迁移过程中,迁移合并的社保,两地社保需要在60个工作日内才能完成迁移的社保金合并新帐户内。
4、公司没有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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