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父母多大可以申报

如题所述

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纳税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一定标准予以税前扣除。
纳税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下列标准予以税前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子女进行赡养,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独生子女享受扣除。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时,纳税人需注明与被赡养人的关系。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2000元/月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不能由其中一人单独享受全部扣除。因此,非独生子女是不能通过父母指定或兄弟协商享受2000元扣除标准的。
如果是独生子女,那么可以享受每月2000元的个税抵扣,也就是纳税人的纳税标准可以在起征点5000元的基础上,额外可以再享受2000元的专项扣除,可以降低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税费支出;
如果纳税人不是独生子女的,那么需要和其他的兄弟姐妹一起分摊2000元的扣除额度,赡养人可以选择平均分摊,也可以协商约定进行分摊,还可以由被赡养的老人指定进行分摊,但是要注意每位赡养人最多可以分摊1000元的个税抵扣额。例如纳税人有兄弟二人,那么是由2个人来分摊2000元,一个享受1000元个税抵扣额,即使兄弟二人中有一方是不需要赡养父母的,那么需要赡养父母的那一方也不可以一个人享受1000元的个税抵扣额。
赡养父母抵扣个税的时间
从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的当月开始至纳税人赡养义务终结当年为止。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