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31
根据公安部的规定,车辆的所有权最终以购车发票上的记录为准。如果你觉得不妥,那就让车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为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6-27
呵呵,没必要嘛,这是对婚姻不信任的表现,其实法律调整的范围是有限的,并非所有的领域法律都可以调整。就你这个事情而言,如果在登记的时候只是登记了你妻子的名义,那么就产生了物权法上的登记对抗主义,即登记方可以对抗没有登记一方的物权请求,也就是说你妻子占得了先机,占有了车子,但是,车子还是你们夫妻共有的,这里是共同共有的合同问题,你可以要求你妻子负担这部分。
第3个回答 2012-06-27
这种动产处理还真不能像房产那样严格约束处置行为,只能告诉你手里也拿一把钥匙,经常留意车的去向,不要很久不见都不过问一下。相信对方是重要的基础,如果天天防贼一样防备家里人,这会很伤感情的哦。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20
可到车管所查询。
其实,只要是登记在一方的名下,是没法防止的。
应对措施;
如果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车辆已经过户到了别人名下,可以由对方赔偿损失。或者用其他的夫妻共同财产折价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