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怎样作废操作

如题所述

电子发票作废操作流程如下: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申请增值税电子发票的流程如下:
1、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电子发票,需要携带公章、发票专用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向机构办理电子签章,填写企业开具电子发票的调研信息表,加盖公章、发票章;总之,电子发票只能冲红,不能作废。其中电子发票系统不支持手工作废操作,发生退货、电子发票开具有误等情况,开票人应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销,电子发票开具红字发票,需要与对应的物流、资金流信息一致。如果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可以作废电子发票。
查看自己的电子发票是否作废:
首先,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是不可以作废的。根据相关规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不能作废,只能开具负数发票。由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这让等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综上所述:电子发票系统不支持手工作废电子发票的操作,发生退货、电子发票开具有误等情况,开票人应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销,电子发票开具红字发票,需要与对应的物流、资金流信息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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