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托中心办理条件及流程

如题所述

幼托中心办理的条件如下:
1、符合托幼事业发展规划;
2、有固定的场所及配套设施;
3、有相应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
4、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
5、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幼托中心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举办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举办者需向所在区业务主管单位递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区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举办者向区民政部门提交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并按照实际条件和服务方式申请登记为全日制、半日制或计时制托育机构。民政部门完成法人登记后及时将信息推送区业务主管单位。非营利性托育机构完成法人登记后,应当及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对符合运营要求的,区托育服务管理机构将向举办者发放《依法开展托育服务告知书》。
2、申请举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举办者应当向所在区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制法人登记,经营范围内注明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托育服务,并提交《托育服务告知承诺书》。区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公司制法人登记后,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教育行政部门。区托育服务管理机构获得信息后,会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并完成检查。对符合要求的,由区托育服务管理机构向举办者发放《依法开展托育服务告知书》。
综上所述,参照幼儿园、托儿所或者其他民办教育机构形式办理,要有合法的场地,合格的人员(如果进行教育课程辅导还要有教育资质),达标的卫生条件,至少要去工商、教育、卫生、税务四个部门。
【法律依据】:
《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七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八条
_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