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现在劳动局已经出具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说如果不服,可以去法院起诉。情况就是我在一家企业上班4个月,企业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不交社保,不签劳动合同。工作4个月之后解雇我,也没有赔偿金和代通知金。 后来去劳动局才知道,他没有营业执照。我应怎么做才能拿回自己应有的权益。
我也想吃一堑,长一智,可如今这个老板的态度非常恶劣,摆着一幅吃定我的表情。我怎么可能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