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下定金算不算合同?

预定了一款车,先说半个月交车,后来说要在等一个月并且加3000元,等了也加了钱,现在又说我要的颜色很少人要,厂家不发货.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算不算合同毁约???

买车时有销售单的话,也是合同的一种形式,在销售单上,交了定金,并经买车车主确认就认为合同已经成立不管是定金还是其他款项,只要交了定金并且你拿到相关的凭证或依据,如销售单合同收据之类的,就属于合同的一种。
法律分析
定金与订金概念的区别。定金是确定的,订金仅是意向金,两者最大的区别是定金交了后,买家不能申请退回,卖家不能履行的话要双倍返回,订金则没有这个约束,买家可以要求退回,卖家不能履行只需退回订金即可。一般情况下,是要签合同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交付方式等条款。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定金合同和购车合同区别是担保作用。定金和订”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定金具有担保作用,而订金不具担保作用即使有也是给付方对接受方的单方保证。所以如果当出现上面视频中这种购车纠纷时,车店有权不返还消费者之前支付的定金;如果之前支付的是订金,除扣除部分违约金外,消费者可以要回部分订金。而如果自己将订金私自理解为定金的,当出现纠纷时,就算找法院也无济于事,这种情况法院基本都不受理,只能私自找对方协商去。根据收据确定支付款项的性质。从法律行为发生的先后看,收据在合同之后,即使之前约定的是定金,也可以变更为订金。以合同条款为准,但还需看过具体材料而定。现实生活当中,现在购买车辆的时候,可能是需要其中一方当事人提供一定的保证的,这个时候定金就是具有一定的担保的作用,但是这个定金和订金存在着一定的区别,后者的话在法律当中没有严格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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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2
1、买车时有销售单的话,也是合同的一种形式;
2、在销售单上,交了定金,并经买车车主确认就认为合同已经成立;
3、不管是定金还是其他款项,只要交了定金并且你拿到相关的凭证或依据,如销售单(合同)、收据之类的,就属于合同的一种!
4、根据你的描述,对方在时间上、定金金额上、颜色上不断更改,应该是合同的有关变更,是否违约,要看你合同中约定的具体条款。但从一般情况来讲,对方的这种行为是属于违约行为,你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8
这个问题的关键点在于你所交的钱是“定金”,还是“预付款”,如果是定金的话就等同与合同,如果你们已签定过相关的合同书就更说明这是一种合同,车行如果没有按所相约的条款交车,那么车行就属于违约了。如果你所交的只是预付款,而且并没有签定相关的合同内容,那么,车行的这种行为就不算合同毁约。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8-29
有签购车合同?
有的,看合同有违约条款,追究责任
没签,只能协商了(比方让车行送些免费保养券,车身装潢,车饰等等,毕竟他们有错在先)
希望能帮到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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