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向连带责任保证人主张债权的方式有哪些?

如题所述

要注意保证期限,应该是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另外主动债权的方式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主动催收要求履行(如发函,亲自上门追讨,委托他人追讨,申请仲裁或诉讼),二是保证人主动承诺同意履行,也视为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了权利。相关法条,
《担保法》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上签字并承诺履行原保证义务能否视为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过债权及认定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如何起算等问题请示的答复
(2003年9月8日 [2003]民二他字第2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应包括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动催收或提示债权,以及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内向债权人作出承担保证责任的承诺两种情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8-28
1、催告;
2、起诉;
3、主张债务抵销(如果债权人本身又是保证人的债务人且债已到期)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4-22
合同约定保证期限2年,在保证期限内银行向保证人送达了《履行担保责任书》,请问保证期限算没过吗还是在2年内未对保证人提前诉讼才算是超过保证期限呢?保证期限超过没超过跟送达《履行担保责任书》有关系吗?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