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5年了 我想离婚 我该怎么办

我和我老婆已经分居5年了,现在我要起诉离婚,但找不到她的人也没有她的联系方式和她的现住址,我该怎么办,如果要起诉我该准备一些什么东西,法院怎么才能立案,请详细给我回答,因为我什么都不懂
我的事情不经过律师 因为没有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我就把我的所有财产转移到我爸爸的名下了 所以律师是不会出庭的 因为涉及到他们的利益问题 有一个孩子 孩子我要 不用她出抚养费用 我是要自己起诉 所以要详细的方式 急急急

1,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根据最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如下,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起诉离婚,从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你的情况也真够特殊!~~是异地分居吗?~~~5年时间1800多天时间。。。

这还叫夫妻吗?!~~早干嘛去了。。。也可能你也有难言之隐吧!~~~

总之,希望你对彼此的婚姻和生活有个交代。记得!人只能活一次而已!

具体你要办理离婚的办法:
第一、准备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去你妻子的户口所在地法院附近,找有资质的律师行,找擅长婚姻方面的律师咨询一次,详细的介绍清楚你的婚姻情况,以及你离婚的诉求。
第三、请律师摘写诉讼书。
第四、不必请律师出庭代理,自己可以去你妻子户口所在地法院提交诉讼。
第五、最好想方法和你妻子见个面。深入谈一次,但是不要涉及你提交诉讼的事情。
第六、谈的好就去民政局解决,谈不成就等待法院择期开庭,期间做好收集材料,以及财产、资产、投资品等资料证据的收集。
最后。。。等法院判吧!~~如果谈成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记得还要去法院撤销诉讼!
最后的最后准备过新的生活吧。。。
但愿你们能彼此解脱!

再详细,别人也不能代替你去处理。何况你的问题自己也没说的那么明白。。
赶紧的按一、二、三去做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9-24
让法院去找她,这不是你要做的事,你只要向法院提交妻子失踪5年,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就可以!!由法院来操作!法院会判离婚的!

一般情况下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下列情况除外:
  ⑴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⑵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⑶如果被告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3个回答  2012-09-23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你符合这条)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即通常所说的法律途径离婚。比协议离婚较为复杂。具体程序和步骤如下:
  1、委托律师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第4个回答  2012-09-23
到当地法院起诉,这种名存实亡的婚姻法院是有专门的法律条文的,即使那位老婆大人不在也一样可以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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