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个回答 2012-09-26
看守所有严格的制度,看守所民警依据《看守所条例》管理、教育、转化在押人员,保障公安、检察院、法院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在押人员根据阶段不同,分为刑拘阶段的犯罪嫌疑人;经检察院逮捕后、至起诉期间为被告人;经法院审判、判决生效后为服刑人员。看守所对不同阶段的在押人员实施分类管理和教育。
在押人员在看守所一日三餐由政府免费供应,被褥在入所时自己购买,穿着衣服是自己的,但又规定的识别服(马甲)。
每个在押人员有自己的账户,看守所电脑系统统一管理。在押人员如需购买日用品、零食,从本人账户中支出。当然品种较局限,每月限于一定金额。现金支出后在押人员本人签字确认,不会出错。
家属如需为在押人员送衣物,可以送达看守所接济窗口,经民警例行检查,确认无违禁品后,送达该在押人员手上。也可以通过邮寄,看守所会派员到邮局去取。衣物不能有拉链、金属配件、金属扣以及绳子、带子,鞋子不能皮鞋。
刑拘、逮捕、起诉、审判期间的在押人员不能与外界接触(除律师),判决生效后可以家属会见。
还需要了解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