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交通局的,现在委托拍卖公司,以拍卖的形式。房子租期为3年,现在拍卖公司在收取佣金的时候,是让买守人支付3年房租的5%佣金!是不是合理?为什么要支付3年佣金,拍卖的时候加入房租10万就10万吧?为何后面2年不需要拍卖的租期也要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