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计算本人每月基本工资1200,奖金1000,今年发了两次奖金各21000,三险一金,个人300,请问我要...

个人所得税计算本人每月基本工资1200,奖金1000,今年发了两次奖金各21000,三险一金,个人300,请问我要交多少税,因为我个人九月辞职,要交还42000里的三个月奖金,又是多少

楼上的解法思路正确,但有一个地方可能忽略了,另一个地方可能计算错误。

忽略的地方是,三险可以在个税前扣除,一金可以在规定限额内扣除,
(一金的数额在不超过该职工上年每个月平均工资12%的部份,可以扣除,但最高扣除额为上年当地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12%)
所以在你拿到第一份大额奖金的时候,情况如下:
基本工资 + ‘基本奖金’达不到3500元,不用每个月交个税,但发奖金达21000元,算法跟楼上一样,但要扣除三险一金:
[(1200+1000+21000-300)-3500] * 25%-1005 = 3845 元

第二个地方是,年终奖金应该单独视为一个月的工资收入并单独计算,不是合并入当月工资中计算的。
你的情况如下:
由于基本工资只是1200元,奖金有两项:一个是1000元,一个是21000元。如果这两项奖金不是按同一名目发放的话,只需将21000元视为年终奖即可,至于那1000元,可以不予理会,因为即使把那1000元合并在基本工资当中,也不达3500元的起征点。但如果那两项奖金是以同一名目且同时发放的话,就应该合并视为年终奖金。
先假定你的两项奖金不是同一名目下发放的,你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A.先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21000/12=1750 元,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B.由于你的基本工资不达3500元,需要将奖金扣减其差额再计征个税。
[21000 - (3500-1200)] * 10% - 105 = 1765 元

再假定你的两项奖金属于同一名目下发放的,
[22000 - (3500-1200)] * 10% - 105 = 1865 元

至于你说的,你要辞职,公司要求你交还奖金,这个不属于税法范围,如果公司已经把奖金发给你了,就是你的了,你就有纳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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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19
每个月 的基本工资和奖金合并为工资核算,故你每个月都不用交所得税。
今年发的两次奖金,第一次是并入当月工资核算,故你领第一次奖金的当月应交个人所得税为(21000+2200)-3500*25%-1005=3920
第二次相当于发年终奖,所以,你领第二次奖金的时候,找寻适用税率的计算是(21000+2200-3500)/12=1641.7。所以你应交个税=21000*10%-105=1995
至于你要交还42000里的三个月奖金,我不懂你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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