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参加辩论赛,辩题是“学习靠自律还是他律”,我是“他律”的二辩,谁帮我想下可以提些什么问题,要...

我们参加辩论赛,辩题是“学习靠自律还是他律”,我是“他律”的二辩,谁帮我想下可以提些什么问题,要让对方答不上来

我方认为大学生文明习惯的养成应以自律为主他律为辅。

首先,内外因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告诉我们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要通过内因来起作用。自律直接作用于人的内心,由内而外的表现出来,是内因;他律只规制人的外在行为,是外因。只有充分发挥自律这一内因的主导作用,才更有利于包括他律在内的外因发挥作用进行辅助

其次,文明习惯这一讨论的中心内容要求我们以自律为主,他律为辅。文明习惯属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范围,是高校德育的范畴。对于细化在生活方方面面的文明习惯的养成,带有强制性和确定性的他律要起主要的规制作用显然心有余而力不足。而大学生所具有的自律能力和认知能力则使自律能够真正发挥主要的作用。
再次,大学生这一特定主体要求我们以自律为主,他律为辅。大学生作为接受过良好教育的知识群体,其整体素质也相应的处于较高的层次。从小学便已经开始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大学生普遍具备了较高的自律能力、文明水平和认知能力,这就为主要*自律来养成文明习惯提供了可行的前提。
当然我方从未否认他律在文明习惯的养成中的辅助作用。我们同样重视他律对于少数自律能力较弱的大学生的规制作用。然而他律的强制性、外在约束性的特点同样决定了在文明习惯、大学生这两个前提的限定下其无法发挥主要作用。
大学生,作为即将从校园步入社会的青年群体,如果在文明习惯的养成上仍要以他律的规制为主的话恐怕不论对其个人成长还是对于社会精神文明的进步,都值得担忧。
综上所述,从哲学上,从大学生这一特定主体上,从文明习惯这一中心内容上,都宣示着我方立场:大学生文明习惯的养成靠自律。

总结陈词

首先感谢对方辩友用精彩的言辞告诉我们他律在大学文明养成中的辅助作用,然而,我不得不对对方辩友以偏盖全的论调深表遗憾。首先,从对方的发言及自由辩论中我们不能不为对方的哲学知识感到汗颜。下面,我来总结对方的几个基本错误

第一:指鹿为马。把内因和外因混为一谈,众所周知,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外因是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内因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而外因是矛盾次要方面。

第二:李带桃僵。对方用行为代替习惯,把行为和习惯等同起来,以偏盖全。未免太荒谬了!

下面我将对我方观点进行总结陈词

第一:自律是通过自我约束,自我调整,把言行控制在制度,法规,道德允许的范围内。在文明习惯养成的过程中,虽然他律作为外因起到了辅助作用,然而,自律作为内因不断自我约束则更为重要。外因通过内因内因起作用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因而自律的地位无可厚非。很难想象一个不懂得自律而依赖他律的人将怎样步入社会,要知道没有人会因为他律而当上将军,但绝对要相信,最好的将军是最自觉最自律的人。不要把他律看做万能的上帝,世上没有救世主,大学色怀念感要养成文明习惯关键还是在自律。

第二:文明行为不等于文明习惯。他律可以促使文明行为的发生,但在文明行为转变为文明习惯的过程中,自律是第一位的。众所周知,习惯可以称为行为,但行为决不能等同与习惯。您不能说一次两次的文明行为就是一个文明习惯吧?!显然是不和逻辑的。而既然是文明习惯,他就是理所应当的室,有没有他律都是次要的。

第三:他律必须内化成自律之后,才能使文明行为变成文明习惯。他律可能会导致文明行为的发生,但若我们本身不接受这种规范,是不可能形成一个习惯的,以为我们会想方设法逃脱这个规范的限制。只有我们自身接受了他律,把他律内化成自律,才能真正起到作用,否则那些法律,规范,不过只一纸空文!因此,只有充分调动我们的主观能动性,靠自我约束,才能更顺利的养成一个文明习惯。

第四:他律的滞后性和局限性是不言而喻的。若如对方辩友所说他律能够加强文明习惯的样成,为什么不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规定一个规章制度来使大家养成文明习惯呢?很显然他律是有很大局限性的。我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去制定什么规章制度来促使大家养成文明习惯!

最后,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我方也多次强调,承认自律并不等于否认他律在文明习惯养成中的辅助作用,所谓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我们同样重视他律对少数自律能力较弱的大学生的规制作用,促使他们作出文明行为进而养成文明习惯。

如果完全依赖于他律,当他律这个外界环境一旦消失,自己将失去约束,就会为所欲为,无恶不作。可见起决定作用的还是自律呀!

文明的花朵要靠自律的饿灌溉,文明的朝阳终将冲破他律的地平线,新的转机和闪闪的星斗终将缀满没有遮拦的天空。

相信,在自律的天空下,我们的世界回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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