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里真的不能谈恋爱么?

我喜欢上了一个部队里的人,可是他说因为彼此不了解要先做朋友,问题是他说他没有时间出来,不知道他是真的没时间还是在躲避我 我奇怪的是他连给我发信息的时间都没有么?

部队里军人要求不能在部队内或者部队外驻地找对象,包括军校的学生和部队里的军官、文职干部、专业技术干部、军队职工,这些人都禁止恋爱和结婚。他们服役期间不能结婚,结婚不仅得年满25岁,还得在部队中担任班长以上职务,经过部队批准,才可以结婚。
部队还要求军人不能随意外出,每周外出的军人是有名额的,一般就两三个,训练期间根本没法用手机,周六周日才可以轻松一些,所以和军人谈恋爱,他/她能分给对象的时间和空间少之又少。如果有打算交往,还是要忍得住孤独,多一份理解。当然,如果你们有幸交往了,我相信他会用短暂的时间多多去关注你、去爱你、关心你,这是需要两人经营的,您要是条件允许,他不方便过来的时候,您也可以偶尔坐车过去看他。

一、义务兵在部队内一律不准找对象的范围,是整个军队内部;而士官在部队内原则上不得找对象结婚的范围,只是本部队,即士官原则上不得与同一部队的现役军人、职员、工人谈恋爱结婚。
二、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
上述两条中的“部队驻地”,是指义务兵一律、士官原则上不得与本部队驻地附近的居民、村民和打工者谈恋爱结婚。 其次,对义务兵、士官婚恋作出地域性限制的原因:一是军队是一个以男性青年为主体的武装集团,有着严格的组织纪律,不允许士兵随便单独外出。如果士兵与驻地女青年谈情说爱,势必会影响部队的集中统一,不利于正规化管理和秩序;二是部队都相对集中于某一地域,如果允许士兵在驻地找对象势必会影响当地男青年的婚配,容易酿成军民纠纷,损害军民关系;三是义务兵、士官在部队内部谈恋爱,容易出“花边新闻”,与部队的整体气氛和风格不相协调。
再次,对义务兵和学员结婚的期限性禁止规定是必要的。一是依法服兵役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作为一名义务兵就要牺牲一些个人利益,在保家卫国的岗位上默默地奉献。这种奉献也包括在服现役期内不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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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19
可以谈恋爱,但不能见面,不能通讯,不能电话。不能QQYY。只能看着照片在心里面默默的思念对方。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部队里的保密工作。探亲的时候可以见上1面,等退伍后,就能够去登记结婚了
一)军人结婚的实质要件
军人结婚除了需要满足一般人结婚的条件,即婚姻法第5条,第6条,第7条的规定:结婚双方必须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
根据《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下面简称《规定》)和总政治部就对该规定的释疑(下面简称《释疑》要求,对军人婚配对象和结婚时间限制较一般婚姻严格。
对军人婚配对象限制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方面主要限制军人在驻地,部队内部和单位内部找婚配对象,具体根据军人身份不同而限制不相同。义务兵不能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但也有例外。孤儿、伤残人员和个别年龄超过三十周岁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士官,要求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应当从严掌握,由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在边缘地区服役的中级以上的士官,驻地找对象的要签订转业安置协议方可在驻地找对象。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在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划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区和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部队服役的个别中级以上士官,本人提出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必须符合当地民族政策,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协商同意,经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签订转业军人就地安置协议书的,方可允许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另一方面,禁止军人与外国人、中国国籍的但在国外或境外从事分裂祖国和破坏国家社会主义建设活动的人通婚。
对军人结婚时间限制适当放宽,但仍较一般人限制严格。《规定》提倡军人晚婚,规定义务兵和地方应届的高中生毕业学员(即生长干部学员),禁止在校学习期间结婚。对干部本科学员、研究生学员和年龄较大的士官学员,采纳了院校的意见,学习期间准许其申请结婚。
我们认为,对军人的婚配对象限制过于严格。
军人婚姻仍然不适用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且军人有不同于一般婚姻的程序要件,简单介绍如下:
1、军人应当向单位提供恋爱报告,单位对恋爱对象负责政治审查。
根据《规定》要求,军人应当慎重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立恋爱关系以后,应当主动向所在的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的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2、军人应当在结婚前一个月向单位提交申请,单位负责审查。
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和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审查内容还包括军人配偶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要求军人配偶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 《规定》要求,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负责审批。营职、专业技术10级以下军官和职级相关的文职干部,士官,军队正式职工申请结婚的,由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团职、专业技术9级以上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申请结婚的,由其所在单位的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批;审查完毕后,应当制作结婚涵调报告表。
3、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
军人和配偶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申请登记,登记时应当提供申请结婚报告表,军人一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军人单位提供的结婚涵调报告表。非军人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即可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
部队对军人恋爱报告和军人婚配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确实有必要,但对于思想是否进步,品行是否端正进行审查,我们认为有越权之嫌。因为这属于当事人之间的个人隐私的范畴,虽然可能影响到军人家庭的幸福,毕竟与公共利益、国家利益不相冲突,反而侵害个人隐私,干涉私生活,我们认为,该两条的审查应予以废止。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结婚不再需要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简化了结婚的过程。由于军人在入伍的时候已经注销了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此在结婚的过程中不能提供此两证件,只能提供军人证,而该证件不能表明军人的婚姻状况。有部队对军人的婚姻状况进行审查,可以有效防止军人重婚。
第2个回答  2015-07-15
看情况,看你是什么部队,有些允许但有些却有硬性要求。
军人是光荣的,但是,军人也是最要求吃苦的。

哪里有需要他们就要到哪里。
正所谓军令如山,一般军中都有明确规定,在军中不允许携带手机以及使用手机。
就连使用手机等联系方式都有相关规定的限制!
我想他应该不是在躲你,而是部队的规定限制了他对你的回应,古时候从军便是如此,如今亦然。
所以,倘若你真的喜欢他,就尝试等待吧,学会等待吧,这大概就是跟军人谈恋爱的唯一代价了。
第3个回答  2022-08-02
现役军人恋爱结婚特别规定:不得未婚同居   
为结合军队实际贯彻执行《婚姻法》,总政治部于2001年11月颁布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军人晚婚年龄、配偶条件等诸多问题作了具体规定。由于军人职业具有特殊性,这些规定与《婚姻法》的一般规定相比,也有一些不同之处。   
尊重社会公德的特别规定。现役军人在处理婚姻关系上,应当模范遵守《婚姻法》,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   
晚婚年龄的特别规定。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男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其具体鼓励措施是:双方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各另增加晚婚假7天。在奖励假期间,工资照发。   
军官和文职干部恋爱报告审查程序的特别规定。现役军人应当慎重地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现役军人配偶条件的特别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程序的特别规定。根据《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负责审批。营职、专业技术10级以下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士官、军队正式职工申请结婚的,由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现役军人结婚必须提前1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义务兵、士官和学员恋爱、结婚的特别规定。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值得注意的是,士官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是原则上要求。根据《规定》,士官恋爱、结婚不受上述规定限制的情形有以下两种:对孤儿、伤残人员和个别年龄超过30周岁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士官,要求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由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在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划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区和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部队服役的个别中级以上士官,本人提出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符合当地民族政策,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协商同意,经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签订转业军人就地安置协议书的,可允许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
第4个回答  2015-07-18
部队里的士兵,干部都可以谈恋爱,是合理也 是合法的 ,只不过 在 部队有 部队里的纪律,不能像在家里那样自由,那样随便,恋人之间可以随时书信来往,也可以定期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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