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2011年应届毕业生,现任职单位为央企的二级公司,户口档案都已进京,但是未签订劳动合同及落户协议

本人为2011年应届毕业生,现任职单位为央企的二级公司,户口档案都已进京,但是单位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及落户协议。
工作满一年后辞职,请问:一、在单位的集体户口情况下,离职时,单位是否有权扣留我的档案和户口?是否有权要求我缴纳违约金?如果单位要求我缴纳违约金,我是否可以追究单位在我工作一年后仍未签订劳动合同需补偿200%的年收入的责任?二、新单位暂时不能将户口调入,但可以接收档案,这种情况下对我会有什么负面影响?应该如何解决?请百度上的高人解答指教,谢谢!

1、集体户口必须有新落户地址才可迁出,你必须找到有集体户口的新单位、或在京购房、或投亲,然后才能办理迁出手续;
2、在你有地址可迁入的前提下,原单位是没有理由扣留你的户口的;
3、集体户口入京不满一年辞职,若没有新单位接收,户口是要回原籍的;
4、档案一般是跟户口走的,当然新单位有能力接收就没问题了,《档案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是不能扣押档案的;
5、你与原单位没有任何协议及合同,当然没法要你付违约金了——没有约定如何去违?
6、不论原单位是否要你付违约金,你都可以追究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这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力,具体方法请学习《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不过需注意诉讼时效——不可超过离职后1年,且需注意保留工作过的证据。追问

3、集体户口入京不满一年辞职,若没有新单位接收,户口是要回原籍的;
这条的依据在哪里?假如我将集体户口迁移到人才交流中心,是不是原单位就没有任何可以限制我的地方了?

追答

这条没有明文规定,但都是这么做的。
如果你有办法将集体户口迁移到人才交流中心,确实原单位就没有限制你的办法了。但迁移手续都强调由“原单位人事”办理,你绕得过去吗?

追问

但是我的原户籍所在地是天津,也是直辖市户口,单位也有能力搞定吗?并且我工作已经满一年,转正定级的人事令在我自己的手里,这个可以作为协商的依据吗?

追答

难道你当初户口入京时没有签过《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吗?这个可从“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网络版)”的“毕业生引进协议下载”处下载。里面规定:
四、乙方已充分了解甲方对自己的工作安排和相关待遇,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将不低于协议规定的服务年限。
五、甲乙双方就乙方的引进接收事宜,相互间不违规收取或缴纳任何费用,不弄虚作假。出现违规收取或缴纳费用现象,以及弄虚作假行为的,甲方将接受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部门包括取消接收毕业生资格等在内的严肃处理,乙方户口将被退回原毕业学校或原籍所在地。
具体业务我不清楚,但我担心单位以你违约为由申请将你的户籍退回原籍。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