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最先是在一九七二年在斯德哥尔摩举行的联合国人类环境研讨会上正式讨论。这次研讨会云集了全球的工业化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共同界定人类在缔造一个健康和富生机的环境上所享有的权利。自此以后,各国致力界定「可持续发展」的含意,现时已拟出的定义已有几百个之多,涵盖范围包括国际、区域、地方及特定界别的层面。最广泛采纳的定义,是在一九八七年由世界环境及发展委员会所发表的布特兰报告书所载的定义,其亦即:
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称为可持续发展。它们是一个密不可分的系统,既要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又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环境,使子孙后代能够永续发展和安居乐业。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既有联系,又不等同。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发展,但要求在严格控制人口、提高人口素质和保护环境、资源永续利用的前提下进行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人是可持续发展的中心体;可持续长久的发展才是真正的发展。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18480.html?wtp=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