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秦律的成长过程看,具有原生自发性及地域文化的特征;
2、从秦律内容来看,秦律具有早熟性,在立法方面表现为法律条文体系化、法律名词及术语专业化、法律解释规范化;
3、在司法方面表现:司法过程文书化、疑狱奏谳与冤狱纠错的制度化、司法检验制度化及技术方法科学化等;最后,还应承认秦律带有与生俱来的早期性、地方性及野蛮性的特点。
秦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律,从秦律的发育过程来看,经历了部落习惯法、秦国成文法、中央集权的秦帝国法律三阶段。
早期秦人习惯法取决于地理环境,是其游牧狩猎生活经验、生产纪律的体现;秦国成文法则先后吸收和借鉴了西周礼法文化、三晋法文化,是适应农耕生产方式、移风易俗的需要而产生的。
扩展资料
秦国早在商鞅变法时,就曾根据李悝的《法经》,“改法为律”,着手制订成文的律令。秦始皇根据维护统治的实际需要,从以水德主运,“事皆决于法”的思想出发,又将商鞅以来的律令加以补充、修订,形成了统一的内容更为缜密的《秦律》,并颁行于全国。
1975 年12 月,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秦墓竹简一千余支,其中大部分是秦的法律条文以及解释律文的问答和有关治狱的文书程式,可以作为我们了解和研究秦始皇颁行全国的法律的重要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秦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