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保安,7月3号一位同事听见上司经理(人事部与保安部双职经理)说“除某2名同事做的好,...

您好,我是一名保安,7月3号一位同事听见上司经理(人事部与保安部双职经理)说“除某2名同事做的好,其余的都2B。”那位同事把这事诰诉包括我在内的7名同事,在保安部例常会议中我提出此事,那名经理拍桌子瞪眼睛的否认,还说,不想干了!马上写辞职申请立马走人。会议后还想以诽谤,开除,我与那位同事,现在一位副总正在调查处理,但是,7月1O号发工资时应得1508元,实得1100元,那位同事应得1508元,实得1000元。我们工作了2个月一直没有与公司签订合同,不知道公司是否有集体合同,现在那名经理与总经理去总部开会至今未归,每天心情总是不舒服,感觉肚里全是气,因为一些小事和父母争吵,与女友也常吵架。我与那位同事是同学,今年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三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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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14
淡定,平常心对待,对于道听途出的事情不要随便的拿出了对峙,首先你第一步就做错了,要是上面当你面说你那里做的不好你有理由可以解释,但是没有你就不该拿别人和你说的去当真,你可能已经被利用了,对于刚毕业的你来说把工作做好就好!要是觉得工资有问题你可以去人事部门问清楚,同事你也应该相信那个副总经理的既然说了调查那就该等结果!对于家里面有事和父母多沟通出门在外他们也很牵挂你,女朋友吵架应该找原因避免吵架男子汉应该大度!
第2个回答  2012-07-14
投诉肯定没人接,真为你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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