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和服装费的问题(律师和劳动局的来帮下忙)

我2011年10月份在这个公司入的职,然后在2012年6月离职,中途的时候他们发了两套工作服给我们,现在我离职了,还有2000左右的工资没有发,他们就不发给我了,叫我去办理离职手续,然后我看到离职手续上面财务这样写着:衣服2580元-2个月X107.5元/月=2365元。意思就是我还要交这么多钱给公司。我没拿的工资一份也拿不到,还要倒给公司钱。请问这样合法吗?有没有劳动局的大神呀。。。。解救一下我吗,刚出来的学生,不容易呀。

毫无疑问这样是不合法的,工装费没有约定的话,是不用劳动者承担的。建议你收集一下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如果有的话)、还有就是你的工装保存好,也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果有打卡的话,打卡记录也行,诸如此类,你能收集多少收集多少。
现在可以跟单位协商,协商不成也不要怕,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是不收取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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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14
一 计算折旧有误,应该应该扣除8个月折旧
1 从你介绍看,工作服原价是2580元,扣除二个月折旧,每月107.5元/月,还应该支付公司2365元
2 实际你从2011年10月份到2012年6月,工作8个月,应该扣除折旧860元,还应该支付公司1720元
二 两套工作服2580元,价格偏高,你可以去当地市场了解相类似工作服价格,与公司协商.
三 你也可以向公司提出二选一方案;,你还给两套新工作服,公司给你折旧费;或者,你按市场价扣除8个月折旧后支付公司服装费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7-14
1、离职时是办了正常手续的吗?
2、同单位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
3、单位扣你的工资冲抵服装款肯定是不合法,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4、保留一些证据:工资条、合同、工作服、考勤卡等。
第3个回答  2012-07-14
律师和劳动局的人力成本太高。还是拍照发网上。借个巧手夺天工。
第4个回答  201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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