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祖宅,共有四间房子.
大约在上世纪70年代(我太祖爷爷还在世的时候),因为历史问题,同族的1位亲戚和生产大队分别把我家的祖宅共2间房屋霸占了.所以上世纪70年代就打官司了,但由于当年拿不到有力证据证明房子所有权是我们,所以那2间房屋被他们霸占了.现在我家只剩下2间祖宅.
今年,我爷爷拿出了我们当地档案局加印的房屋归属证明.上面除了粗毛笔写的范围外,还用细细的黑色签字笔写着"与原件一致,1996年X月X日"等字,
我们发现这份政府出示的的证明上面,明显写着我们一共是4间房屋的.
从那2间房屋被霸占至今,已经过去至少30年了.
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还有可能把4间房屋合并吗?即把被霸占的2间房屋拿回来吗?
请从法规上给予释疑,可另外再奖励分数,谢谢!!!
就是因为当年拿不出<当地档案局的证明>所以才没证据.因为我们都不懂这些,所以后来过了好多年,终于拿到<当地档案局的证明>了,也不知道怎么处理了.
我爷爷说:我们没有权,也没有钱,怎么可能还要得回来呢?
难道就没办法了吗?
要看房产证上或者宅基地证上是谁的名字,如果能拿出证明材料是最好。从法律的角度上讲,被霸占的祖宅想要要回来,必须要当地居委会出面进行协商解决。
祖宅的继承和其他不动产继承没有什么不同,都是有遗嘱依遗嘱,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就是不懂这方面的法律,请问有什么法律条例可以保护我们这些弱小群众?帮我们要回来?
追答这个嘛!我也不太懂!找律师吧!
追问我爷爷找过一位亲戚问,他说需要重新办什么手续,相当的复杂,
我爷爷就说,我们没有权力,也没有钱去活动活动关系,那些办事的人怎么可能会帮我们.更何况,他们说不定还会给我们扣上帽子,说我们是地主,有4间房屋.所以,还是别多事了.
但我不太服气啊,怎么就这么被人强蛮抢了,我们还不能反抗?
过了这么多年,法院还管的吗?
追答有时效的,一般2年,从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开始计算的。但是,你是“今年”才找到证据证明的确那是你的财产,并且被侵占了。
实话说,应当从1996年X月X日开始计算时效的。反正对方赖皮,我们也学着赖吧,是赖自己的合法财产,不是赖本人的财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