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8-03
签字去。你还贷款了,房子以后也要分你一部分的。
但实际情况是,你签字后,贷款的钱让你老公出。房子依然有一份。保留好你去还贷款的证据就好。
没事。别往心里去。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第2个回答 2012-08-03
房子是没有你的名字,还贷也是一起还,但将来有什么纠纷,法院判决的时候还是会根据实际情况处理,会分一部分给你,只是多少的问题。
第3个回答 2012-08-03
看看 新婚姻法 你就知道去不去签了 祝你好运
第4个回答 2012-08-03
谁最后能得到这个房子不清楚!但是你老公贷款你必须要到场签字!以为你老公贷款是你这个家庭的事!
第5个回答 2012-08-03
根据最高法院婚姻法解释(三)中第七条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因此,
(一)如果你签了贷款合同的字,而实际还款人为男方父母,房产最终归属于男方。
(二) 如果实际还款人为你和你的老公,那么只能算作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一旦离婚你只能拿到你支付的作为债权的贷款部分。
(三)根据合同相对性,贷款合同如果不能还贷,责任是由你来承担最终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