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真的有用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12-29
作为一个仲裁前来这边看过,后来维权成功的人,在催促了自己无数次后,终于来这儿还愿了。对于大多数在考虑是不是选择劳动仲裁的人来说,都是受了天大的委屈,本来不信任种菜,但是没有办法不得不依靠法律手段争回自己的血汗钱,争回一口气的人。我的整个经历下来,想说一句话,总而言之,搞种菜的人员的确很没用,但是抵不住搞企业的心虚,所以,作为唯一可以拿得起的法律武器,该拿还是得拿。作为一个维权人,内心很复杂,怕被人说,不就是为了钱嘛,怕被痛心疾首但又只会和稀泥的亲戚朋友说,也是你蠢嘛。我维权的过程也在和这些人作斗争,就为证明我没错,就算有错,也不能和对方突破法律界限,仗势欺人的错两错相抵,一笔勾销。当然我如果足够聪明,或许可以避免被企业欺负,但是如果只有圆滑才能使得自己基本的权力不被侵犯,那么是不是对不圆滑或者一时疏忽的人太过苛刻。只有圆滑才能自保,你把法律往哪儿搁!哈哈,开个玩笑。准备好材料,梳理好证据,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该仲裁就仲裁,至少让企业知道,你可以欺负我,但是我不是很好欺负。
第2个回答  2012-08-03
有用啊~
劳动仲裁就是要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协调的,这两者之间有什么谈不拢的,找仲裁,由仲裁来说句公道话;一般来说,仲裁是不会偏帮哪一边的。但是劳动仲裁会调解,一般就是和稀泥,如果你手里证据不充分的话,很有可能最后得到的和你预期的差很多。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2
有用啊~
劳动仲裁就是要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协调的,这两者之间有什么谈不拢的,找仲裁,由仲裁来说句公道话;一般来说,仲裁是不会偏帮哪一边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12-21
建议依法保障自己的权益。
劳动仲裁不收费,你直接去就可以,到时候咨询怎么办。
1、你需到工商局查询并打印出你所在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一张纸),并加盖查询章,用以证明该用人单位的身份。

  2、证明在该公司上班的证据很多,比如厂牌、考勤记录、工资卡和存折、人证、、、、等等,只要能证明你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都行。

  3、写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当地劳动部门都有样板,一式两份),加上你的身份证、打印的工商查询登记资料、证据复印件(一式两份)等交给劳动仲裁委就行了,仲裁委会立案审理的。

  4、赔偿问题: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还有权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可以折算成现金支付)。

  如果公司不支付你上述赔偿,你可以按照我前面告诉你的程序,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直至诉讼。不要放弃,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赔偿金额应该不少,祝你好运。
第5个回答  2013-07-30
其一:劳动仲裁在我国区别于商务仲裁,不是你自由选择的,而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
所以不管你觉得好不好,有用没用,都必须走劳动仲裁程序。
其二:就我了解,劳动仲裁还是非常有利于劳动者的,是一个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良好渠道。
其三:如果你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是很满意,那你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更好的保护了你的权益。

赔偿的工资是指你的劳动合同上签订的工资数额。补钱还是补保险,可以和厂方协商解决。
建议请当地律师协助解决。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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