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者对案情有知情权么

如题所述

  当然有知情权,但是无权阻止交警依法办事。

  当事人以及直系亲属可查看,另外事故双方涉及人也可以查看。

  1:监控录像本来就是发生事故后作为现场证据使用的,况且调看监控录像也不是什么麻烦事,本来他们正常也会每天查看监控录像,看是否有违章罚款的。

  2:察看交通事故监控视频是当事人取证的方法之一,当事人有权利调看监控录像,首先要写查看交警监控录像的申请,交给公安机关相关的人员,要求立案和调看监控录像,公安机关人员会配合查看的,如果他们不给查看,可以向上一级的单位反映。可告交警不作为。

  公安交通事故管理部门处理事故中,事故当事人的权利包括: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表明执法身份,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同时,交通警察还应具有处理事故的相应资质。

  2、有权申请工作人员回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①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②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③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检验、鉴定人员需要回避的,由本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需要回避的,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二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有权看现场图,对不当和有误之处有权要求更正。当事人应当认真对照现场情况看现场图,如有证据证明现场图中有误时,有权要求更正图中的错误,因为现场图是现场状况的忠实记录,是事故处理的重要证据,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当事人认为现场图无误时,有在现场图上签字的义务,这表明当事人对现场图所示现场状况的认可。

  4、对检验、鉴定不服的,有权申请重新检验、鉴定或者自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

  5、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应当事人、证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外,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6、事故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给予的行政处罚有申诉和申请复议的权利。

  7、事故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自己的正当权益时,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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