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农村一民房,建房报告上为我母亲名字,母亲于2006年车祸不幸去世。父亲于2011年再婚,后母另有2女。
由于当时没有办理房产证,现在想补办,且名字为我。去有关部门咨询了一下,说要提供房屋继承转让协议。
想问:1、后母及其2个女儿是否有继承权?
2、此协议如何写?
谢谢!
房产继承协议要怎么写呢?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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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首先感谢您的回复!
我还想再问几点:
1、是否让我爸爸写份赠与协议给我就行?
2、赠与协议如下写可以吗?
3、赠与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处公证?
让你爸爸把名下的房屋赠与你就可以了,那个赠与协议是可以的,赠与协议必须要公正,不然房屋还是过不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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