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园快速至广园中路大货车限行么

如题所述

不限行的。

自2018年7月1日零时起,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驶入本市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按自然日计算,下同),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

广州市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不含)、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长洲岛至丫髻沙大桥至广和大桥段,海珠区南面、长洲岛和番禺区北面、海珠区和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鸦岗大道(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鸦岗大道至春岗立交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辅路(不含)、尖彭路(不含)。

扩展资料:

广州限行的相关要求规定:

1、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召开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广东省政治协商会议,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期间,不实施“开四停四”管理措施,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内可正常通行。即无论行驶或停驶,均按停驶时间计算。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具体实施细则,并依据主要道路交通运行状况适时调整“开四停四”管理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公安局-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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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28
关于进一步调整市区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2010〕269号 为缓解市区道路交通堵塞,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从2010年10月1日零时起,对我市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每天7时至9时及17时至20时禁止一切货车进入通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广州市籍号牌核定载重量5吨以上(含5吨)、外市籍号牌核定载重量0.6吨以上(含0.6吨)的货车通行: 东面: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以南路段)、中山大道(东环城市快速路至茅岗路段)、茅岗路(不含)、广园快速路(茅岗路至奥体路段)、奥体路、大观路(奥体路至云溪路段,不含)以西; 南面:南环城市快速路(丫髻沙大桥以东路段)以北; 西面:增槎路(石丰路至增埗桥路段,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广清高速公路段)、珠江(增埗桥至丫髻沙大桥)、增埗桥、珠江大桥东桥、珠江隧道、鹤洞大桥以东; 北面:石丰路(不含)、黄石西路(不含)、黄石东路(不含)、白云大道(黄石东路口以北路段,不含)、同泰路、广州大道北(同泰路至北环高速公路段)、北环高速公路(广州大道北至华南快速干线路段)、华南快速干线(北环高速公路至云溪路段)、云溪路以南。 二、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沙太路(华南快速干线三期以北路段)南往北方向]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外市籍号牌核定载重量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通行: 东面:开创大道(广深高速公路至广园快速路段,不含)、广园快速路(开创大道至石化路段)、石化路(不含)、黄埔东路(石化路至港湾路段,不含)、中山大道东(港湾路至大观路段)、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东以南路段)以西; 南面:南环城市快速路以北; 西面:广清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龙山立交以南路段)、增槎路(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广清高速公路段)、北环高速公路(广清立交至沙贝立交路段)、西环城市快速路以东; 北面: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火村立交至开创大道路段)以南。 三、内环路及其放射线全天24小时禁止核定载重量1.5吨以上(含1.5吨)货车通行。 四、第一、二、三条中的路段除特别注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 五、在本《通告》非禁止货车通行的范围和时间内,如另有规定禁止货车行驶的路段,则按规定执行。 六、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七、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八、本通告 自2010年10月1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将依据实施效果依法进行评估修订。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调整市区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2007〕277号)同时废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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