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是国家公祭日,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主要参战国政府纷纷推出国家级哀悼日,以国家公祭的形式来祭奠在惨案中死难的国民,增强现代人对国家遭受战争灾难历史的记忆。
官方纪念活动在“日本占领时期死难人民纪念碑”前举行。新加坡政府、警察部队、宗教团体、中华总商会、死难者家属代表等参加悼念仪式。
2014年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拟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拟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2018年10月31日,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其中将国家公祭日当天全城默哀一分钟的倡议,明确列入法规。
中国国家领导人13日参加首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活动,这是一个极具象征意义的纪念日活动。
12月13日是南京大屠杀的日子。
1938年3月,汉口的美国刊物提到:“到目前为止,南京的日军至少杀害了8万中国人。”1938年4月魏特琳的记录为:南京的慈善组织红十字会从1月中旬到4月14日,在城区掩埋1793具尸体,其中80%是平民;在城外,掩埋39589具尸体,约2.5%是平民。
日本外相广田弘毅1938年1月17日在向日本驻美使馆发出训令时,转引英国记者田伯烈的电讯稿。“30万”首次出现在历史文献中。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认定:“被占领后的第一个月中,南京城里发生了将近 2万起强奸案。”“在日军占领后的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城内和附近地区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的总数超过20万人以上。”
南京国防部军事法庭认定:在南京大屠杀中,被害总数共30余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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