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闯民宅的问题

我住在公司提供的宿舍里,就是大学里的那种宿舍,不过只是一边是房间另一边是走廊;我自己一个人住,和公司没有签租赁合同,只有劳动合同,,进公司的时候公司以口头的形式保证的提供住处(即包住),;
最近公司要重新改造这个宿舍,我们还是在里面住,即一边有人住一边进行装修施工,施工队是公司外面请的,我的宿舍窗上有个旧的防盗网,现在公司要重新安装新的防盗网,即全部统一安装。有一天,白天我人不在宿舍,等我晚上回去的时候就发现家里乱七八糟,肯定有人进过我的宿舍,再一看我的防盗网被人拆掉换成了新的防盗网,这说明了有人强行进入我的房间,拆掉了我的防盗网并且安装了新的,而且是在我事先没被通知,也不知情的情况下,我查了下,没丢什么东西。
但是,我感觉我的权利被人侵犯了,我直接报了警,如实向他们说明了情况,他们却说房东有权装修他的房子,问我有没有丢东西,我说没有,我向他们说有人强行进入我家,是不是要派民警来处理,他们说不用,让我自己和房东(即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再找他们;
我想问的是:1.他们的这种行为算不算私闯民宅,构不构成刑事犯罪,警察为什么不派人来抓强行进入我家的人?
2.如果是的话,我怎样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可以向施工队索赔吗?
3.如果公司不解决,派出所也不解决,我能不能就这事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利?以什么名义起诉?

你这个问题和麻烦,首先我们一条条的虑一下。
首先,施工队的这种行为并不构成私闯民宅,更不构成刑事犯罪。毕竟他们是得到房屋的原主人“公司”的首肯的。就像他们说的房东有权要求他们装修自己的房屋。警察自然不会来抓人。这个问题上你要首先明白自己的处境,第一,这不是你原则意义上的家——你没有这所房屋的产权证明,你只是公司安排住在这里的员工。原则上这所房屋是公司的。
第二,维护自己的权利,首先施工队是无责的,你不能要求他们的赔偿。当然如果你丢东西了,或者毁坏属于你自己的东西了另算。
第三,这件事,原则意义责任属于公司,公司应该事先通知你们的,但是据你说的了解,公司事先已经通知你宿舍要改造。统一更换防盗网,这也是你知道的。
说以综上说述,整件事情是,你住进了公司安排的宿舍,而且公司通知你们宿舍的防盗窗要统一改造,建筑队在公司的首肯下替你们更换了防盗网,并未对你的物品造成损坏和丢失。.....在整件事情当中我并未发现你的受到任何损害。你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是因为有人不经过你的同意进入私自你的房间。但是你要明白,那房间法律上不属于你,而且公司你也事先告知你们的,你应该知道会有人为你们更换防盗网,在这件事之前你并未向公司提出你所居住的房屋不用更换,原则上你已经默认了这件事的发生。你所说的私闯民宅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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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06
在司法实践中确定私闯民宅主要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故意,客观上是非违背住宅主人意愿强行侵入及主观动机和社会危害性等方面来予以认定。首先我理解“民宅”指的是所有权,被侵害的客体是所有权人,据此你不具备起诉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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