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尚书台权力
1.加强尚书台,削弱三公权力
在中央政府中,号称三公的太尉、司徒、司空只是名义上的政府首脑,实际权力在中朝的尚书台.光武帝曾裁并其他许多中朝官职,所以尚书台更能集中行政权力.尚书台设千石的尚书令和六百石的尚书仆射,令、仆以下有六曹尚书分掌庶政,每曹有丞、郎若干人.皇帝挑选亲信的三公或其他大臣“录尚书事”,实际上等于自己直接指挥尚书台,所以尚书台专权用事就是专制皇权的加强.
2.加强监察机构
(1)提高御史中丞的地位.秦和西汉中央最高监察官为御史大夫,汉成帝年间,由何武建言,设三公官,以御史大夫改作司空,分行丞相职权,地位是很高的.御史大夫下有二丞,一为御史丞,一为中丞.此外,还有侍御史、御史等.东汉政权建立后,御史大夫改为司空,已不负监察之责,有时根本不设此职.而将原为御史大夫属下之中丞改任为御史台(府)的长官,负责监察百官,其权位逐渐与司隶校尉、尚书令并重.
(2)复置司隶校尉.西汉武帝时始置,为中央要职,又是地方监察官、负责监察京师百官,至成帝时废.东汉立国后,复置之,又扩大其职权,并领一州.属于司隶校尉部的郡有河南、河内、右扶风、左冯翊、京兆、河东、弘农.司隶校尉秩比二千石,设从吏十二人,主管察举中央百官犯法者和本州部事务,既是京官,又是地方官.
(3)扩大刺史的职权范围.西汉武帝始设刺史以加强对百官和强富豪公的监察.东汉时,进一步扩大刺史职权范围.全国分十三州(部),置刺史一人秩六百石.其职权除与西汉相同者外,另从建武十二年(36年)始有每岁举茂才为定制,年举刺史所辖州茂才一人.于是刺史增加选举之权.同时,地方选举劾奏之权亦转归刺史.
3.地方行政机构的改革与废除内地郡国都尉
光武帝裁并400多县,相当于西汉末年县、邑、道、侯国数的1/4.吏职减去9/10,边塞的亭侯吏卒也陆续罢省了.这些措施主要为省开支.地方政权中重要的改革之一,是州的地位由监察区域逐渐变为具有郡职上一级地方政权性质的行政区域;刺史则相应地变为具有统郡职能的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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