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公司用未交接工作为由拖欠工资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今年的6月1号我提前一个月填了离职申请而且申请流程也已经走完,现在是7月份,由于6月1号到7月1号我在职的一个月里公司没人来找我工作交接,现在我在别家公司上班他们却打电话来叫我回去交接不然就扣我6月份的工资,我想问下我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注:我是签过合同的)
对了,6月28号的时候我想请假到7月1号为止,但是我的OA办公系统被注销了无法写请假条,就没有跟人说最后的几天不来公司了。

是试用期就没问题,如果是正式工你这个没满一个月,公司肯定会用这个借口不给你钱
试用期只用提前3天提出离职申请就可以了
公司交接是公司处理问题不到位,不是你的问题,
你当然可以要回自己的工资,有银行卡就可以,表示他发工资给你,你们有劳动关系
现在的劳动部门基本上都不错,态度也好,如果碰到不好的,你就拿出手机来录音,谁都不敢乱说的。肯定能要回来的,就是去劳动局要他们帮你要回来就好了追问

我工作了3年呀,而且我也是提前一个月写离职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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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11
你的做法完全合法。如果对方以此理由克扣你的工资,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如果还不行,进行申请仲裁。你的要求完全站的住脚。
第2个回答  2014-07-11
你好 你可以先于公司协商解决,如果企业无理不补给你工资 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第3个回答  2015-10-08
1、离职后公司用未交接工作为由拖欠工资,这样的情况,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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