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号码打印错了怎么办

打印发票时该用64号发票打印,结果我用了65号打印,请问作废应该怎么作废?是用未开票作废65号发票吗?求解,谢谢

原发票直接按作废处理,重新开具发票。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扩展资料:

购买方

1、已经由购货方认证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退货或发票开具错误需要开具负数发票的,由购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

2、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销货方

由销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的情况(前提是发票未认证,发票在180天的认证期内),具体情况如下: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红字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在税控开票系统中,如果不慎将其他发票用来打印当前的发票了,只要没有跨月,这个问题处理起来还是很方便的,先将已经开具的发票作废,然后再重新开具新的发票,今后再遇到被错误打印的发票时,再进行一次”未开票作废“就行了;


1、进入开票系统后,点击”发票管理“,找到右侧的”已开发票作废“选项;(如下图所示)


2、在”已开发票作废“操作界面中,发票种类选择 对应的发票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或 增值税普通发票),然后在查询条件中 输入刚才打印错误的这份发票的号码,确定信息无误之后点击”查询“;


3、进入”发票查询显示“页面,直接点击上方”作废“的选项,就能直接将此份发票作废了,发票作废完毕直接退回开票系统初始界面;


4、接下来就可以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了:


5、等下次开票遇到之前已经被错误打印的发票号码时,需要将这份被错误打印的发票号码直接作废才行,进入”发票管理“操作界面,点击上方”发票作废管理“,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未开发票作废“;


6、在”号码确认“的对话框中,仔细核对一下上边显示的 发票代码 和 发票号码是否与被错误打印的那份发票上的发票号码一致,确认无误之后再点击”确定“;


在将这份被错误打印的发票作废后,可以继续开具其他发票了。

第2个回答  2015-06-23
发票号码和发票本身的号码如果不一致,可以将错误的发票作废。然后重新补打正确的发票就好了。
第3个回答  2012-07-17
64号发票和65号发票2张都要作废了.64号发票是已开发票作废,65号发票是未末发票作废.追问

但是我64号已经开给人家了,可以只作废65吗?

追答

给人家了就要拿回来,那张发票认证退不过的.

追问

我又用64重新打印了,只作废65不行吗?

追答

这样是可以用的,只要把65的作废就行了.

追问

65是已开作废还是未开票作废呢请问?

追答

64号的可以用,65的作废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7-17
64号再打印就行,65号打印错误作废追问

那是已开发票作废还是未开发票作废???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