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双方都是轻微伤过了一年;对方起诉我,法院打电话叫我去法院拿传票;请问还有效吗?

如题所述

你问的有效是什么意思?要是说能不能告你,答案是能
但是根据民法诉讼时效的规定,人身伤害侵权的损害赔偿权力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日超过一年的没有行使,诉讼时效就过去,被告就拥有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即使起诉,法院受理后,被告主张抗辩权的,法院会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上面意思通俗来说就是能告你,但是不会胜诉,你不用赔,他也不用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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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26
有效,在诉讼期内,否则法院传票你作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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