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订合同是5天工作制,生产线星期六上班,因我是管生产的,星期六我也主动上班,请问算不算加班?

星期六上班公司没给过我工资,现在我要与公司解除合同,我要求公司补齐我每周六的工资,符合劳动法吗?

你好!
现在很多厂都是六天制的,如果你进去工作时就知道是六天制,那么这个不算加班。但你好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问:1995年2月17日《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发布后,企业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是否一定要每周休息两天?答:有条件的企业应尽可能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应将贯彻《规定》和贯彻《劳动法》结合起来,保证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有些企业还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根据以上条款的规定,星期六并不是法律规定的休息日,各企业可以实行上班六天制。但是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星期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每周必须有一天休息日。对于超过该规定的工作时间,企业应当按照加班处理付给职工加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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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27
公司没有安排你加班,肯定不可能发加班工资的。
即使你离职时候主张这个要求,也无法提供相关加班证据;就是仲裁、诉讼,也不会采纳你的这项主张。
楼上的说,超过40小时就算加班,只是照搬法律条文而已,我不赞同,而且实际情况绝对不会是那样。我相信,没有哪个单位会同意,员工自己加班,单位就付加班工资。那样一来,岂不是鼓励员工有事没事都在休息日去单位上班?
第2个回答  2012-07-27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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