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行业,怎样应用排污系数法对粉尘排放量进行估算?

排污系数手册中这行没有粉尘的产排污系数。

常用的排污系数
烧一吨煤,产生1600×S%千克SO2,1万立方米废气,产生200千克烟尘。
烧一吨柴油,排放2000×S%千克SO2,1.2万立米废气;排放1千克烟尘。
烧一吨重油,排放2000×S%千克SO2,1.6万立米废气;排放2千克烟尘。
普通企业,有治理设施的,烧一吨煤,排放烟尘10-15千克;
砖瓦生产,每万块产品排放40-80千克烟尘;12-18千克二氧化硫。
物料衡算公式:
1吨煤炭燃烧时产生的SO2量=1600×S千克;S含硫率,一般0.6-1.5%。若燃煤的含硫率为1%,则烧1吨煤排放16公斤SO2 。
1吨燃油燃烧时产生的SO2量=2000×S千克;S含硫率,一般重油1.5-3%,柴油0.5-0.8%。若含硫率为2%,燃烧1吨油排放40公斤SO2 。
¬排污系数:燃烧一吨煤,排放0.9-1.2万标立方米燃烧废气。 燃烧一吨油,排放1.2-1.6万标立方米废气,柴油取小值,重油取大值。
【烟尘排放量】
原 煤:每吨原煤排放8~10公斤烟尘
一、工业废气排放总量计算
1.实测法
当废气排放量有实测值时,采用下式计算:
Q年= Q时× B年/B时/10000
式中:
Q年——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m3/y;
Q时——废气小时排放量,标m3/h;
B年——全年燃料耗量(或熟料产量),kg/y;
B时——在正常工况下每小时的燃料耗量(或熟料产量) ,kg/h。
2.系数推算法
1)锅炉燃烧废气排放量的计算
①理论空气需要量(V0)的计算a. 对于固体燃料,当燃料应用基挥发分Vy>15%(烟煤),计算公式为:V0=0.251 ×QL/1000+0.278[m3(标)/kg]
当Vy<15%(贫煤或无烟煤),
V0=QL/4140+0.606[m3(标)/kg]
当QL<12546kJ/kg(劣质煤), V0=QL//4140+0.455[m3(标)/kg)
b. 对于液体燃料,计算公式为:V0=0.203 ×QL/1000+2[m3(标)/kg]
c. 对于气体燃料,QL<10455 kJ/(标)m3时,计算公式为:
V0= 0.209 × QL/1000[m3/ m3]
当QL>14637 kJ/(标)m3时,
V0=0.260 × QL/1000-0.25[m3/ m3]
式中:V0—燃料燃烧所需理论空气量,m3(标)/kg或m3/m3;
QL—燃料应用基低位发热值,kJ/kg或kJ/(标)m3。
各燃料类型的QL值对照表
(单位:千焦/公斤或千焦/标米3)
燃料类型 QL
石煤和矸石 8374
无烟煤 22051
烟煤 17585
柴油 46057
天然气 35590
一氧化碳 12636
褐煤 11514
贫煤 18841
重油 41870
煤气 16748
氢 10798
②实际烟气量的计算a.对于无烟煤、烟煤及贫煤 :Qy=1.04 ×QL/4187+0.77+1.0161(α-1) V0[m3(标)/kg]
当QL<12546kJ/kg(劣质煤),
Qy=1.04 ×QL/4187+0.54+1.0161(α-1) V0[m3(标)/kg]
b.对于液体燃料 : Qy=1.11 ×QL/4187+(α-1) V0[m3(标)/kg]
c.对于气体燃料,当QL<10468 kJ/(标)m3时 :
Qy=0.725 ×QL/4187+1.0+(α-1) V0(m3/ m3)
当QL>10468 kJ/(标)m3时,
Qy=1.14 ×QL/4187-0.25+(α-1) V0(m3/ m3)
式中:Qy—实际烟气量,m3(标)/kg;
α —过剩空气系数, α = α 0+Δ α
炉膛过量空气系数
环境统计有关系数的核算 (2004)
在基层环境统计中,经常涉及到“三废”排放量和污染物排放的计算。其计算方法多种多样,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方法:
实测法、物料衡算法和经验计算法。
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可以参考有关系数。
其他燃料:可以采用能源折算系数推算。
二氧化硫的计算
二氧化硫排放量=二氧化硫产生量×(1-脱硫效率%)
二氧化硫去除量=二氧化硫产生量-二氧化硫排放量
燃煤二氧化硫排放量预测公式为:
QSO2=2×S×G×K×(1-η)
其中:S—燃料中的含硫量 G—燃料的消耗量
K—燃料硫转化率80% η—控制措施的脱硫效率,%。
如没有脱硫措施,燃烧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2.8公斤/吨煤(大气处提供)。(2001年系数为8公斤/吨煤,当时确定燃料中的含硫量为0.5%,目前测定燃料中的含硫量在0.8%左右)。
燃油二氧化硫产生量为:11.65公斤/吨油。
燃气二氧化硫产生量为:630公斤/百万立方米。
烟尘量的计算
烟尘排放量=烟尘产生量×(1-除尘效率%)
烟尘去除量=烟尘产生量-烟尘排放量
燃煤烟尘产生量40公斤/吨煤,平均燃煤烟尘排放量2004年调整为4.8公斤/吨煤(测算值)。
燃煤烟尘排放量预测公式为:
Q烟尘=G×A×V×(1-η)
其中:G—燃料的消耗量 A—燃料中的灰分,20%;
V—炉型系数20% η—控制措施的除尘效率,2004年调整为平均88%。
燃油烟尘产生量:
工业粉尘量的计算:
工业粉尘去除量=(进口平均浓度-出口平均浓度)×除尘系统排放量×运行时间;
工业粉尘排放量=出口平均浓度×除尘系统排风量×运行时间(以实测为主)。
工业固体废物量的计算:
工业固体废物量的计量方法参考书中计算公式,或采用下列方法计算:工业炉渣产生量=用煤量×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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