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有没有终止日期

如题所述

1、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2、综上,宅基地由申请人永久使用,即无终止日期。但是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如果宅基地上建筑因自然灾害毁灭的,或者废弃、拆迁等2年未使用的,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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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02
如果上面有房子的话,宅基地使用没有终止日期,直到房屋灭失为止。

如果只是一块宅基地,那么两年内不使用,村集体即可收回重新分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5-02
没有规定终止日期。
第3个回答  2012-05-02
新颁布的物权法没有规定农村宅基地的终止日期。只有在宅基地使用权人脱离了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才收回,并且收回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上如果有建筑并不能连同建筑一起收回,也就是说如果宅基地上有建筑的话,宅基地的使用权事实上无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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