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一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是在招投标中心申请备案时立项文件为交通局,且交通局也是本项目的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有交通局工作人员参加,在招标文件已经明确提出项目主管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应回避,现交通局提出这个建设工程是城区规划道路,属市政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应该是建设局,所以他们不用回避,我看您以前回答问题时有这样的话“项目主管部门是指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政府部门或政府部门授权的事业单位。
”,这里的交通局是否属于政府部门授权的事业单位?在这个项目里,建设局并未参与招标项目的任何工作,全部备案材料、立项文件均是交通局提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