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律规定的连带清偿责任是什么意思?我们的赔偿到底该问谁要?

被告以没钱为由拒不支付赔偿,我们已经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一年多了,执行庭也没给一个确切的答复。而是让我们自己跟连带责任方去谈赔偿问题,执行庭的做法有没有问题?我们到底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万分感谢回答!

连带责任主要是基于合伙、担保、联营、承包等合同关系或代理行为、上下级间的关系而产生,因而被分散规定在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司法解释之中。

赔偿根据法庭判决向被告索要。

连带责任是中国民事立法中的一项重要民事责任制度,其目的在于补偿救济,加重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有效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通则》第66条第二款规定了两者应承担的连带责任。约定连带责任的承担不一定要求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仅以事先约定为准。如保证人为被保证人就主合同提供担保,保证人主观上并无过错,只是基于保证合同中的约定而承担连带责任。‍

扩展资料:

连带清偿责任是指保证人为债务提供连带的保证责任,当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偿还,而不需要先执行债务人的财产。

《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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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18
没有问题,可以要求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直接执行连带责任方。追问

谢谢您的回答!但是执行法官让我们自己跟连带责任方去谈,说不可能把所有的赔偿全部支付给我们,我们是该让步呢还是坚持要所有的赔款呢?我家是农村的,受害人是我哥哥,父母都不认识字,我本人在外面读书,所以父母去法院的时候经常碰壁,所以感觉很被动。法院执行法官让我们做出让步,但具体让步多少人家不说,我们也不知道到底要多少算是合适。我们这种情况该选择哪种方式解决问题呢?

追答

从实际角度出发,我经常遇到类似的问题,进行适当妥协和让步,争取尽快拿到钱。
日久生变,如果对方足够坏;你有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
适当的作出让步,表现高姿态,法官也会支持你,因为你帮法官完成了一项任务。

第2个回答  2012-04-18
看了你贴的部分判决内容,此判决仅就你所贴部分而言即有瑕疵,只是就事论事请勿见怪。因为判决最终驳回了原告部分诉讼请求,也就是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完全得以支持,那么原告对未受支持部分诉讼请求的诉讼费用应当承担败诉责任。但体现不出此诉讼理念。追问

我们现在只是想该如何得到我们的赔偿问题吧!家里农村的,判决书里很多细节可能我们也不是很了解!现在关键就是我们如何把赔偿要来的问题以及能要多少的问题!

追答

执行当然得靠法院的力量,这是其职责也是其义务。至于法院提出你们自行协商解决,执行和解亦是一种执行方式,如果能够通过当事人双方庭外和解未免不是一桩好事。但是一般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很难就此达成和解目的,尤其是矛盾进入热化时,而且赔偿数额不小,和解的困难度较大。最好是在法院的主持下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以求的和解。不过,从案情来看,如果两被告没有履行判决的能力,即便村委会负连带清偿责任,执行到位也有较大难度,我们都知道,村委会也好居委会也罢,其经费来源有限,自身谋事还捉襟见肘,因此你们也有义务配合法院查明、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此案最好是三被执行人共同分担,每户分担一些你们放让一些。最后,连带责任就是指如果两被执行人不能承担赔偿义务,则由村委会承担,村委会赔偿之后,可以向两被执行人追偿。

第3个回答  2012-04-18
你好!
你的这个问题就是执行难问题。看了你的资料,其实个人认为执行是不难的,因为连带担保人还是有能力支付这个欠款的!
建议你需要经常去找法官和法院的领导,也可以去找中院反映情况。碰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要怕麻烦,一直盯着法院和执行法官不放,其实他们也是怕烦的,更何况是合法合理的在争取你的权利!很多案件就是盯的法官烦了,见你怕了,就解决了!追问

但是执行法官让我们自己跟连带责任方去谈,说不可能把所有的赔偿全部支付给我们,我们是该让步呢还是坚持要所有的赔款呢?我家是农村的,受害人是我哥哥,父母都不认识字,我本人在外面读书,所以父母去法院的时候经常碰壁,所以感觉很被动。法院执行法官让我们做出让步,但具体让步多少人家不说,我们也不知道到底要多少算是合适。我们这种情况该选择哪种方式解决问题呢?

追答

你好!
法官让你让步,主要是为了能尽快解决案件的执行,这个可能有关系在里面,也可能是法官为了赶快解决执行,结案,对他自己有好处!
对于你,执行申请人,不是说一定要协商的,你的权利就是申请执行,如果要你让步,则法院必须要你同意的,否则法院的职责就是帮你全部执行到位。
建议你说的情况,个人建议可以多跟法官诉诉苦,将自己有多少的难,然后很为难的作为一些让步,记住,让步不能多!因为不管你第一次让步多少,对方还是会再跟你谈的,所以你就算让步,也是先让很小的一部分,然后再很为难的让一部分。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4
  连带责任是中国民事立法中的一项重要民事责任制度,其目的在于补偿救济,加重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有效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连带责任主要是基于合伙、担保、联营、承包等合同关系或代理行为、上下级间的关系而产生,因而被分散规定在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司法解释之中。
  《民法通则》第66条第二款规定了两者应承担的连带责任。约定连带责任的承担不一定要求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仅以事先约定为准。如保证人为被保证人就主合同提供担保,保证人主观上并无过错,只是基于保证合同中的约定而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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