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我2007年5月在北京一家律所办理实习,但是未满一年就去了上海做其他工作,之后实习一直挂着未注销,期满也未申请执业。
问题1:现在已经过了好几年,想办理执业只能重新实习了,律协说要去原所开证明办理注销,然后才能去别的律所重新办理实习。当年的律所已经好几年没联系了,他们会痛快地给我开注销证明吗?
问题2:我发现当年的实习证也找不到了,实习证过了一年有效期之后就自动失效了是吗?那么我这种情况下,去注销原律所的实习信息时还需要交回已经失效好几年的实习证吗?如果需要交回,我的证已经丢了,又该怎么办呢?
谢谢您的解答,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