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元旦在无锡买了一套二手房,小高层一到六搂,一楼是共用的电动车库。买的时候发现楼下车库都被楼层其他住户私自隔成了7小间,由于房东房子一直出租的,本人并不住这里,所以他没有去弄车库,说这可以找物业解决,本来这就是共用的不应该装门的,后来装修入住为了生活便利购买电动车,其他住户都已各种理由推脱,拒绝让我停放,物业公司出面也没用,物业特说他没有执法权,只能协商。小区本身车库没有电动车充电的地方,我发现其他住户都是把共用照明的灯泡拆了私自拉了线充电,而且他们车库里都堆放的杂物,安全隐患很大,现在车库里就一个灯亮着,我的车现在只能停在过道里。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是否起诉到法院!
公共空间没有产权证明法院不给起诉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