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美国探亲旅游 邀请函的问题

我8月想去美国乔治亚州访问几个教授,准备游玩10天左右,现在护照已经办好,正准备办旅游签证,请问如果从他们那边给我发邀请函的话,是发给我还是呈送给美国驻北京大使馆?

另外,邀请函的格式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还有,我在美国有七八个比较要好的教授朋友,是不是邀请函越多(或者联名写一封邀请函),这样去办签证话话阻力越小,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

谢谢回答

其实也没必要那么多的邀请函啊,有时候老外很二的,你的材料越多他越会觉得此地无银三百两
你找其中一个给你写就好了哦。
邀请函上的内容,就写我是xxx 是xxx单位的xxx职位,和签证申请人是什么关系,现邀请他来我这观光旅游探讨什么问题,在美期间是不是负责住宿和交通等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4-24
办理L1签证移民美国比投资移民更容易获得绿
国人要想通过投资企业获取美国移民身份既可以在美国开分公司,通过办理l1签证进入美国,一年之后生意经营的好就能成功申请移民;也可以选择申请eb5签证,投资50万美金去参与区域中心的项目,先拿到两年的条件式绿卡,两年后项目通过移民局验收即转换为永久绿卡。那么,究竟哪种选择更好呢?下面,本文为有意向的投资者比较一下二者的优劣,以资参考。
美国投资移民多年来一直被视为移民美国的最佳捷径,但在风靡数年后投资者的心态已逐渐趋于理性化,投资的巨大风险已浮出水面。作为投资者需要着重考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真实性,因为一不留神至少50万美元的投资款无法收回,最不幸的是在赴美二年后才发现投资的项目无法帮助解除临时绿卡的附加条件,从而造成竹篮打水一场空,损失惨重。
其实对于有商业背景且经济条件良好的人士来说,是完全可以避免上述投资风险的。方法就是在美国开设分公司,选择以企业家L-1签证的方式进入美国,一年后申请绿卡全家移民美国。由于美国分公司的经营全是掌控在自己手中,投资额的大小也取决于个人的意愿,少则5万美金、多则上千万美元均是由个人自己掌握,而且投资和经营的成功与否均是凭借个人的能力和经验,不受外界干涉,无任何额外投资风险可言。
由此可见申请美国L-1签证肯定比直接办投资移民要保险,因为投资资金由自己掌控,并且移民申请通过时是一次性永久性的绿卡,而不会向投资移民那样只能先获得两年的临时绿卡。从经济成本上说,开始投入的资金也要比投资移民少一些。所以说,开设美国分公司办理L-1签证,非常适合中国商人。
有关L1签证一直被外界人员看得很神秘,很多客户在咨询初期,会担心个人的英文程度和学历、个人资产等情况,其实这些均不会对申请L-1签证造成任何负面影响。因为L-1签证是美国移民局专门发给那些在美国开设了分公司的跨国公司经理及技术专业人才的工作签证,在申请时移民局考查的对象主要是申请的中国企业和赴美开展业务的真实性,对于申请人的考核仅是个人的工作能力和赴美的必要性。L-1是属于非移民签证的一种,但同时又准许申请人具有移民倾向, 配偶儿女还可以申请L-2签证一起奔赴美国生活、读书。其实申请L-1签证的意义已远远超过了签证本身,越来越多的企业界人士,敏锐地认识到L-1签证的实质:可以轻松地进入美国,并在工作一年后,申请绿卡,移民美国。
L-1签证虽然相对于投资移民来说是风险小了、申请速度快了也简单不少,但申请者还是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办理的。如果您在中国有自己的公司,自然最好;如果您是一家公司部门以上的经理人员或者是专业人士,只要您所在公司愿意派您到美国开分公司或是工作,你也同样可以申请。不过,要申请美国L-1签证还至少能够满足和做到以下四点:
1.中国公司必须经营二年以上,并正常营运和纳税;
2.申请人必须在过去的三年内工作满一年,并担任高层管理人员或属专业人士;
3.在美国设立分公司后,必须向美国分公司银行账户汇款至少5万美金;
4.分公司必须在美国租用办场地、申请办公电话,并签署至少一年的租房合约。
  如果您所在的公司是美国在中国的分公司,美国公司去年纳税记录非常好,美国母公司愿意调您赴美国工作,您又在中国的分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您也可以通过申请L-1签证进入美国。
如果您是一名商人或企业家,有意愿到美国发展业务或希望移民美国,您可以考虑在美国开设分公司,办理美国L-1签证,一年后全家移民。您的需要和配合,加上我们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是您成功申请美国L-1签证的核心要素。L-1签证一直是由我机构的美国注册大律师和专业顾问协同办理,以诚信、优质、敬业的精神,细致周到的专业服务帮助客户顺利获得签证,自2005年来至今已为众多的客户成功申请了L-1签证,帮助他们圆了移民美国和拓展海外业务的梦想。
第2个回答  2012-04-24
联名写一封邀请函就行了。发给你, 你给领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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