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清算时填《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申报受理表》,之前需要先税务局备案吗?

我公司2011年度购买了基金,亏损,按文件要求应该是清单报送,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候填《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申报受理表》,但是我现在听人说要在3月31日之前去税务局备案了才能申报,现在日期已经过了,请教是否之前要先备案了,现在才可以申报?现在专管员电话打了几天了没通,急!!!

这个问题还是需要参照你所在省的具体要求进行进行处理。
因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2009〕255号
第三条:备案管理的具体方式分为事先备案和事后报送相关资料两种。具体划分除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外,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
  列入事先备案的税收优惠,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执行。对需要事先向税务机关备案而未按规定备案的,纳税人不得享受税收优惠;经税务机关审核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税务机关应书面通知纳税人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列入事后报送相关资料的税收优惠,纳税人应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税收规定,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附报相关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如发现其不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应取消其自行享受的税收优惠,并相应追缴税款。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4-26
是要先备案后,才可以进行汇算清缴。

至于是否过期,如今这世道,只要是在5月底之前向他们申报,应该没事的,大不了请哈子客,送点礼,联络一下感情,这事如有熟人最好办。
第2个回答  2012-05-03
要先备案.但税务的备案批复要在汇算清缴前完成才行.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