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慈善捐款抵扣企业所得税的疑问

请问 ,我单位是安徽的一家民营企业,很想为中国的慈善事业做点贡献。想请教专家,如我单位向中国老年基金会捐款100万元,此款项能否在税前进行全额抵扣或部分抵扣,具体可以抵扣哪些税种 请介绍详细些 谢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2-13

公益性捐赠支出,只能是抵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按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的规定: 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本年度利润12%以内的部分,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也就是说,在这个比例之内的,可以做为费用支出扣除。

若利润为100万,按12%比例不超过12万,超过部分不扣除,若你公益性支出为20万,准许扣除为12万不交税,但多支出的8万仍然要正常交税。

扩展资料: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扣除。

所以捐赠能不能扣除首先看是不是公益性捐赠(并且应该是通过法律规定的途径捐赠),不是的话一律不能再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另外,如果是符合规定的公益性捐赠,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12%的限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抵税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公益性捐赠支出,只能是抵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按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的规定:
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本年度利润12%以内的部分,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也就是说,在这个比例之内的,可以做为费用支出扣除。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01-03
首先你要明确向中国老年基金会捐款是否是税法中可以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捐赠,有的非盈利公益性质的社会团体并不是税法中所说的公益性组织,你最好向你的主管税局了解清楚,以防受骗.
如果确实是税法中所述的公益性团体,那么就税法规定比率内的捐赠可以抵减应纳税所得额,07年适用的比率是3%,而且是纳税调整后所得的3%限额内,08年适用的比率是12%,是会计所得的12%限额以内.
第4个回答  2008-01-14
截至2006年7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下发文件,先后批准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等共计60个社会团体接受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后,捐赠人可以在缴纳所得税前享受全部或部分扣除优惠,其中可全额扣除的受捐团体有23个。具体的扣税情况如下:
一、通过向下列社会团体捐赠,可享受税前全额扣除:
1.中国红十字会(见注释)
2.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
3.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
4.中华慈善总会
5.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
6.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
7.宋庆龄基金会
8.中国福利会
9.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10.中国扶贫基金会
11.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
12.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13.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
14.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15.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16.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
17.中国绿化基金会
18.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19.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
20.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
21.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
22.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
23.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个人捐赠的暂无规定)

注:(1)中国红十字会指一个系统,包括中国红十字总会和(部分)县级及以上红十字会;(2)地方财政和税务部门对地方性社会团体享受的优惠作出了具体规定的,参照具体规定执行;(3)以捐赠方向分类(相对于接收捐赠的社团而言),享受全额免税规定的还有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以及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等几个方面的捐赠。

二、向下列社会团体捐赠,捐赠人为企业的可在企业年度所得税应纳税额3%以内据实扣除;捐赠人为个人的,可在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30%以内据实扣除:
1.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
2.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
3.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明确企业3%)
4.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5.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
6.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企业10%、个人30%)
7.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
8.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明确企业3%)
9.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
10.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
11.阎宝航教育基金会
12.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明确企业3%)
13.中国高级检察官教育基金会
14.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
15.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
16.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
17.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孤残儿童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
18.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
19.陈嘉庚科学基金会
20.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
21.中国文学基金会
22.中国农业科教基金会
23.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
24.中国公安英烈基金会
25.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26.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和学术交流基金会
27.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
28.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
29.第四届全国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筹委会和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筹委会
30.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明确企业3%)
31.希望工程基金会(明确企业3%)
32.宋庆龄基金会(明确企业3%)
33.减灾委员会(明确企业3%)
3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明确企业3%)
35.全国老年基金会(明确企业3%)
36.老区促进会(明确企业3%)
37.中华国际医学交流基金会(明确企业3%)
38.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 (注:已因严重违规被撤销登记)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研究调整已有的捐赠减免税政策,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合并方案的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相信后续政策还会陆续出台,税款抵扣政策中的接受捐赠社团范围还将进一步扩大。
(民政部救灾救济司社会捐助处供稿2006年7月27日)

郑州慈善总会 网络部 MUMU

参考资料:http://www.zzcf.cn/Type.asp?TypeId=7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