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给我弘一大师与报纸上赞扬他的故事

这里有没有弘一大师关于对弟子在报纸上刊登赞扬他功德事迹的看法的原文啊

之前我在网络上看到,没有复制下来,现在怎么着也找不到了,我记得大概意思:

说是弘一大师在某地弘法,有一个居士还是弟子就在报纸上赞扬弘一大师,大师知道了之后,不但没有面露喜色,反而忧虑,对他的弟子说,以后不要在报纸上登我,恐易招来毁谤,另外就是以后遇到别人毁谤我,不要与之争辩,这样自然可以息谤。

求原文呐,谢谢啦

1936年阴历十二月初六,弘一法师由鼓浪屿日光岩移住厦门南普陀寺。当天,看到高胜进在厦门《星光日报》为他出的特刊,介绍他的生平事迹。他看了,沉默不语。到晚上,才皱着眉头,对随侍弟子传贯说了一番极发人深省的话。他说,胜进他们虽然是出于好意,但其实是对我的诽谤。古人说:声名是诽谤的媒介。看来,我以后在闽南恐怕难于容身了。说到这里,静默了好一会,又转了语气说:“若被人诽谤,切切不可分辨。我常见有人被诽谤,就分辨解释,多受了亏。你不分辨,一谤便罢,更无余患。”

他回忆了当年在日本,为了公演《黑奴吁天录》,曾读过美国南北战争的历史,那时候领导解放黑奴的林肯,曾说过这样一段话:“倘若我要尽读报纸对我的诽谤,势必没有剩余的时间与精力去办事,这办公室就只好关门了。我尽我所知而认为是最善的,便尽我所能去做。我就这么拿定主意直做到底。倘若结果是错误的,那么,就是有十个天使称赞我,于我无益;要是结果是对的,那么,即使现在人人说我坏话,于我无损。”

我们为人做事,要有成效,必须宁静以致远。要训练自己任劳任怨,置诽谤于不计。

喜闻褒奖畏听讥议,也是人之常情。要做到毫不介怀,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然而。我们要把自己提到“常情”的水平之上。须知误会势所必有,我们亦无法尽使人人都满意。但是,一个人要能养成这样宽宏的风度,心可无疑,诽谤亦安。

此后不久,即1937年晚春,法师应邀去青岛湛山寺讲律,行前立有三约:一、不为人师;二、不开欢迎会;三、不登报吹嘘。头一天开示《律已》时,也讲到“息谤”。他说,怎样息谤呢?就是“无辩”。人要是受了诽谤,千万不可分辨,因为你越分辩,诽谤反而弄得越深。比如一张白纸,偶然误染了一滴墨水,这时你不要再动它。你不动它,它就不会再向四周洇开。倘若你立时想要它干净,一个劲地去揩拭,那么,结果墨水一定会扩大面积,玷污了一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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