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报告什么时候生效?

1.辞职报告提交部门已有1个月,到1个月后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人力资源部以辞职报告到达人力资源部时间为准,继续向后退迟1个月才办理辞职手续终结劳动合同,请问各位专家大神,这样合理吗?与劳动法冲突吗?
2.单位在去年年底下发一份人事辞职管理制度,对辞职时间和当月已发工资退还事项做了规定,但管理制度未通知到所有员工,只有领导层知道,单位这样算违法吗?还请了解劳动法的网友告知,谢谢

劳动者提交辞职报告30天后,确实自动生效;但劳动者反悔,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还是可以继续保留劳动关系的。辞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通知单位;30天时间到了,无论单位同意或者不同意,劳动者都可以离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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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21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八条第二款: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你提交的辞职报告不能有“申请”、“希批准”等文字,这样对方就有理由拖延,只需在报告中注明5月10离职即可。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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