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向白酒生产厂家购买白酒,自行灌装并以自已的白酒商品名称销售,我司是否还要缴纳消费税,应该如何缴?/

如题所述

我这样子属于自行加工生产并销售白酒了。按以下公式计算消费税:
销售价格*20%+0.001元*克数

楼上说的是白酒经销商。追问

为什么是0.001元*克数呢? 还有对方酒厂卖给我的白酒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金包含了消费税吧,我可以全额抵扣吗?

追答

财税字〔2001〕84号 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包括以外购已税白酒加浆降度,用外购已税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对外购已税白酒进行调香、调味以及外购散装白酒装瓶出售等)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不予抵扣消费税。
所以你这样做就等于是自产自销,外购已税白酒,不能抵扣消费税。

定额税额是:0.5元/500克,把它换算成克就是:0.001元/克,把它换算成吨就是:1000元/吨

追问

那我增值税进项税金抵扣后是要转出消费税的部分了是吧

追答

不明白你说什么转出消费税的部份!?
增值税就是增值税,消费税就是消费税,两个根本不一样的税。消费税是在生产环节征收的,你外购白酒的时候,是对方生产企业自己缴纳的税种,不是他向你收取的。所以你外购白酒的时候你自己企业上的分录是没有消费税的。你购买的时候你的分录是这样的: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你是不是看见有的人在网上做类似这样的分录: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以上分录只适用于几种委托加工,收回后再进行深加工的消费税产品,并且不适用于白洒。而外购消费品进行深加工的话,在购买时是这样的: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在生产领用时将‘生产企业’已缴纳的消费税进行抵扣计算(注:是生产企业,不是你们缴纳的,你们在购买的时候并没有缴纳消费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最后在销售的时候,消费税的分录是这样的: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通过以上分录可以看出,消费税和增值税很清楚地分离的,并不是你所说的转出某部份。或者我不够理解你的提问吧,如还有不明白,欢迎再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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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18
需要交纳消费税
目前的白酒(包括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消费税从价比例税率还是20%,从量定额税率是0.5元/500克,今年还没见出有关于酒类消费税税率调整的规定。
白酒消费税新规,是指为了保税基针对计税价格偏低的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于2009年8月1日起实施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办法》指出,上述销售单位是指,销售公司、购销公司以及委托境内其他单位或个人包销本企业生产白酒的商业机构。这些销售公司、购销公司是指,专门购进并销售白酒生产企业生产的白酒,并与该白酒生产企业存在关联性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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