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中必须到庭的被告不出庭可以拘传,那什么情况下对他们可以缺席判呢?

如题所述

拘传的情况: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被告必须到庭的,可以拘传。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所说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
缺席判决的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