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事故需要责任么?当然,肇事者不是甲方人员。

如题所述

  需要分析具体情况。若甲方将项目发包给没有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则甲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也规定了建设单位承担责任的若干情形。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单位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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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19
具体要看现场事故的性质。如果是对第三方造成的侵权,那么一般来讲,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建设单位一般没有责任。追问

第三方?哪一方?

追答

比如建设施工合同之外的人,比如自然人路人或企业法人

追问

自然人自己撞到钢筋上受伤,应该怎么办?

追答

施工路段应该封闭的。如果没有封闭、设置警示牌,那么伤者有权主张赔偿。当然,他自身也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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