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长期生病公司可以强制内退吗

我爸爸前段时间退摔断了,现在在家休养,单位来人要求办理内退,我爸爸还有两年就退休了!这个情况该怎么办呢?我们可以 直接不接受吗?或者办理病假是否也是要比内退合适!

  劳动者长期生病,用人单位不能强制性内退。内退不是法律规定的,属于双方协商的范畴,既然是协商,那么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

  劳动者生病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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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1
内退是企业内部的规定,至于什么样的人符合内退条件,那是企业内部规定的事情,也不清楚企业内退的待遇如何制定的,因为各个单位的内退制度是不一样的,所以,不清楚病假和内退是哪个比较好些,企业内退,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计算工龄,到正式退休的时候,办理退休,关于病假的问题,按照规定,是要根据工龄确定医疗期的,超出医疗期,如果不能上班,有可能被解除合同,因此,我的意见,如果内退收入还是可以的话,办理内退要好些,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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