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土地使用权证到期的,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十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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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是指依法对一定土地加以利用并取得收益的权利,是土地使用制的法律体现形式。土地使用权是与土地所有权有关的财产物权。土地使用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依法对土地的实际使用,包括在土地所有权之内,与土地占有权、收益权和处分权是并列关系;广义的土地使用权是指独立于土地所有权能之外的含有土地占有权、狭义的土地使用权、部分收益权和不完全处分权的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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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2-25

关于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大家不用担心,年限到期后,可以续期。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的规定办理。”



所以说,商品房在土地使用年期期满了之后,也无需担心会被扫地出门无家可归。大家是可以对土地进行一个续租的,但是,目前尚无关于续期的细则,是免费续期还是收费续期,收费标准是什么,都没有定论。而商业用地届满之后的续期,则无明确的规定。



二、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什么?



者大多对房屋产权问题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产权是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所谓房地产使用权,其实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



业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外,还拥有该房屋的国土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产权到期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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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2-02-24

土地使用权到期的,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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