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交重复了能退款吗

如题所述

可以。重复医疗保险可以申请退保金额,因为重复保险不能享受多重保障。而且,在不同统筹地区重复缴纳医保费的情况下,重复缴纳的保费不予退还。因此,对于用户来说,如果存在重复参保的情况,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以申请医保退费。
当用户遇到这种情况时,应该及时处理。自然,几种重复保险情形应在保留保险关系的同时,立即终止重复保险关系。如果有重复医保,要及时了解保险规定,做好退保相关准备,以免造成损失。
一、个人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后,经审核符合享受医保缴费费率优惠和财政补助,若参保人员已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费,可申请退还应享受的优惠和补助。
二、若未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费,应根据区县在市级统筹前的缴费标准,由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核定退费金额,并提出退费申请。经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审核后,报市社保局复核。经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批准后,方可退费。
三、个人参保人员按年度正常缴费后,经审核符合享受医保优惠政策,但又转为单位参保职工或死亡的,可按其享受医保优惠政策计算的金额退还。
四、个人参保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已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并缴费,同时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形成重复的缴费,本人可在次年,申请退还重复期间个人参保缴纳的费用。
但是,医疗保险以下情况不予退费
一、参保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参保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形成的重复缴费,其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其个人账户合并。
二、对参保人员在同一时期参加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其重复的缴费不予退还。
三、上年度社平工资公布前,由单位为其办理完医疗保险停保或关系转移的人员,在社平工资公布后其职工医保缴费和个人账户不再清算和退费。
四、个人参保人员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自愿选择按一、二档缴费后,不得以退保或转档的名义要求退还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五、对个体参保人员按一档标准按年缴费,并在保险生效期间死亡的,纳入统筹基金和大额医保费的部分不予退还。
六、市级统筹前,参保人员在市内不同统筹地区间发生的重复缴费不予退还,其个人账户按规定合并。具体是否可以退保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九十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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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2-13
医保重复参保并不能享受多份保障,只能二选一申请报销,不是说你买了职工医保又买了城乡居民医保,看病的时候可以申请二次报销的。
医保重复参保的处理规则:
1、如果在校学生在户籍地和学籍地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则只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
2、如果参保人是刚入职员工,同时参加了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则只保留职工医保。
3、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已经参加了职工医保,但中途就业随单位又参加了职工医保,造成职工医保重复参保,则只保留就业单位参保关系。
4、如果在不同地方分别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则只保留常住地参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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