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房屋使用年限只有50年,怎么办?

我的房子,2012年6月交首付签合同,但是合同上写的房屋使用年限只有50年(卖房的说自动变为70年),合同上面写的使用时间是2000-2050年,但是房子2014年6月才交房,那岂不是只有36年的使用时间了,这样的合同有问题吗?合同已签我该怎么办?

到时国家就要把土地(当然包括土地上的建筑物)无偿收回。买产权房并无永久产权可言,开发商向国家买多少年土地使用权,所购的产权房的产权就是多少年。

有些开发商向国家购买了期限70年的土地使用权,由于种种原因,三年后再建房,建房再用去二年,建成后又一下子卖不掉,如到建成后第三年买了房,那所购买的产权房的产权期限只是62年。如果买了别人居住过20年的二手产权房,所拥有的产权期限就不到50年。

扩展资料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这使得住宅业主感到安心。自动续期解决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期限上的冲突问题,消除了二手房购买者对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后顾之忧,将促进二手房的流转,有利于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

虽然《物权法》没有提及续期后的费用及相关问题,对商业和综合建设用地如何处理,能否自动续期也没有具体规定,不过,随着后续法律法规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将对《物权法》相关部分进行补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产权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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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出让年限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因此房屋用地不是住宅用地。
  该土地所有者如果一次性只交纳了50年的土地出让金,其50年的使用期限也是合法的。
第2个回答  2015-11-03
你好,50年是具有一定开发资质的开发商一次性有偿的买断国家国有土地50使用权的一个年限问题。其中工业用地30年、商业用地40年、而最长的就是住宅用地70年。其实房子也是一种商品,她有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所以她也必定会有折损。还没等住够50年就成危房了,所以国家会拆掉重建!最新物权法规定:房屋年限到期后,只要国家没有新的规划房屋使用年限自动续期。
望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既然你已经签了合同,那就依照合同规定享有50年的房屋产权!问题出在你们房屋的地上,很可能是土地的使用期限仅剩50年,或者不属于住宅用地,或者属于商业用地改建的房屋!建在地上的房屋使用期限会少于或等于地的使用年限。

如果合同上面写的使用时间是2000-2050年,但是房子2014年6月才交房,的确只有36年的使用时间!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卖房的人说会自动变成70年,就可以以卖房者涉嫌欺诈为由请求法院撤销你们之间的合同,还可以让卖房者给你适当的赔偿!追问

证据肯定没有,都是口头上说的话,不过到时候可以再去咨询的时候偷偷录音。当时买房的说,这边的房子现在都是这样,写的都是50年,但是都会自动变为70年的,现在国家的商品房都是这样的。那如果到2050年了,我们的房子怎么办呢?

追答

没证据的话你只有自认倒霉了!真正的商品房用地使用年限都是70年的!
如果有律师陪同购房就不会出现如此低级的失误,至少律师会提示你相应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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